一棵树经营合作项目采购公告

2024-12-25 11:55 来源:经营服务科



 

竞争性谈判文件

 

 

 

 

  编 号:PXZ24C189

谈判项目名称:一棵树经营合作项目

 

 

 

 

 

采购人:重庆市南山植物园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南山植物园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一棵树经营合作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资人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保证金

元)

成交投资人数量(名)

备注

一棵树经营合作项目

15

1

 

二、资金来源

预算资金

三、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投资人,请在行采家网站(https://www.gec123.com/)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资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2024年12月24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四)采购文件发售、报名

1.发售及报名期限: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27日17时00分(工作时间)

2.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3.采购文件购买方式:汇款购买。

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投资人将采购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

户名: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总部城支行

账号:123906511610606

4.报名方式:非现场报名方式。

在报名期限内将购买采购文件汇款凭证、《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资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309905144@qq.com(邮箱)。

在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采购文件的投资人,其报名才被接收。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报名的潜在投资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五)谈判地点: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重庆市渝北区金星科技大厦13楼)。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10:00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投资人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名: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总部城支行

 号:123906511610606

2.各投资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投资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代理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投资人的保证金,在成交投资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代理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参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资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资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投资人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投资人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投资人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网站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投资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资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资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投资人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资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资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南山植物园管理处

联系人:高麒淇

 话:02362479228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镇南山公园路10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老师

 话:15334558980(座机)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星科技大厦13楼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号/项目名称

PXZ24C189

一棵树经营合作项目

投资人名称

投资人公章)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传真

 

E-mail

 

单位地址

 

标书,共计 300 ,个人汇款姓名             

标书金额:300/分包  发售人: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

说明:

1.在缴纳购买谈判文件费用后,请及时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到309905144@qq.com邮箱,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15334558980

2.报名和谈判文件发售期:2024年 12  24 -2024年 12  27 17时00分(工作时间)

3.请把项目信息和贵公司开票信息、收件信息发送到财务邮箱:3026675608@qq.com,联系人黄老师:18983260869。

4.请完整填写本表。


第二篇  谈判项目服务(质量)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备注

一棵树经营合作项目

1项

 

一、服务要求

 

合作模式:项目内容全部由投资人负责投资,筹备期不超过12个月,投资额不低于800万元,完成后由采购人与投资人共同经营并按本次谈判约定分配收益。

投资人运营项目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考核制度。

(一)资产盘活

由投资人投资对现有咖啡厅、观景阁大厅、观景阁四楼五楼、平台小卖部及摄影部进行装修改造,装修完成后,观景阁四楼及摄影部由采购人自行运营,不纳入合作经营项目;其余消费场所由投资人负责运营场地指定经营类型:咖啡茶饮、副食、文创品等。

(二)王家山合作项目

1、对王家山观景休闲凉亭进行修缮;

2、增设一棵树至王家山至南山生态保护中心怀旧观光轨道车;

3、在王家山山顶区增设树屋基地、儿童游玩基地、游客配套用餐等配套设施;

4、增加王家山城市阳台(游客观景点)。

(三)项目完成后,所有不可移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地上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定着物等)归采购人所有,项目投资残值按照10年折旧完成计算。投资人应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向采购人提交资产清单及相关资料(包括合同、发票、保修凭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资人应在项目完成后2个月内向采购人提交第三方机构出具本项目投资结算审核报告(应包括施工、设备、服务等)。

(四)双方在合作期届满后,采购人对该项目经营权重新对外招标时,同等条件下,投资人享有优先权;如果投资人未能中标,由采购人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投资人投资建设项目残值进行评估,由后续中标人将评估残值价值对投资人进行补偿。如投资人放弃参与该项目的下个五年招标,同时没有新的后续中标人,采购人可自行经营使用,并不支付投资人任何费用。在该项目残值10年折旧期内,任何时间出现新的后续合作方,即按照实际时间评估残值价值向投资人支付相应残值补偿。

(五)投资人须按照采购人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筹备并运营本项目,方案见谈判文件附件。

(六)若投资人在筹备过程中对原方案有变更,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二、其他约定

(一)合作协议执行过程中,若针对类似经营合作行为出台新的政策法规等,按照新的相关政策执行。

(二)在合作经营期间,如遇法律规定不可抗力事项出现或国家法律法规对此类合作经营项目有新政策法律法规出现,合作经营无法继续,双方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协商解除。

(三)合作期限5年,另筹备期限1年。若在1年筹备期内有部分项目提前完成并可投入使用,双方按照前三年约定比例提前进行营业分成。

(四)如能解决一棵树观景园一号门停车场相关问题,保证在1年之内能正常投入使用的,在报价相同条件下优先。(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第三篇  谈判项目商务需求

一、合作时间、地点合作模式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时间

合作期限5年(合作期限5年,另筹备期限1年

(二)合作地点

地点:重庆南山一棵树园内指定地点。

合作模式:项目全部内容由投资人负责投资,投资额不得低于800 万元筹备期不超过12个月,完成后由采购人与投资人共同经营并按本次谈判约定分配收益。

验收方式:采购人验收。

、报价要求

谈判报价为经营收入分成百分比,最低报价为经营收入的12%,投资人自行测算包括完成本项目内容投资所需的设计费、工程费、装修费、材料费、施工费、安装费、水电费(包含施工期间的)、人工费、成本费、经营费等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同时投资人自行测算项目完成后运营本项目的相关收入及成本费用,因成交投资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收入分配及履约保证金

项目收入分配方案:采购人与投资人就项目经营收入进行分成,具体为前三年采购人按不低于经营收入(营业额)的12%(该比例为投资人报价比例)提取收益;后两年采购人计提比例在前三年的基础上上浮3%(投资人报价比例+3%)。项目完成投入正式运营后,投资人向采购人承诺每年保底50万的年收益。

若在1年筹备期内有部分项目提前完成并可投入使用,双方按照前三年约定比例提前进行营业分成。

收款方式:项目正式运营后的收银统一使用采购人提供的银联POS机或二维码,银联后台自动分账。采购人将监管投资人收银工作,如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安排工作人员参与收银工作。

履约保证金:成交投资人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签订合同且项目正式开工后,采购人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200万元保证金,剩余保证金100万元,作为投资人日常经营及保底收益保证金,剩余保证金合同期限满后,如投资人未继续经营此项目且未出现违约情况,采购人在投资人退出经营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若采购人发现投资人不用指定的收银设备收款,视为投资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且不向投资人支付任何赔偿。

合作经营期间采购人对投资人日常经营管理的考核制度另行约定。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投资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投资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

一、采购程序

(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投资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

(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投资人进行谈判。在谈判前,对各投资人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投资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资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

保证金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谈判保证金。

注: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资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参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投资人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投资人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投资人。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1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3

响应文件内容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非负偏离响应。

谈判有效期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资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资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投资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资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资人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四)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资人。投资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六)投资人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资人为自然人)签署。

(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谈判现场向投资人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投资人,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投资人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二、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折扣报价最高的投资人为成交投资人。

(二)若投资人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无法确定技术(质量)和服务条款优劣的,按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顺序排列。

(三)成交价格=成交投资人的最后报价。

三、无效谈判

投资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

(一)投资人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投资人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

(三)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

(四)投资人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

(五)投资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六)投资人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低于最低限价的;

(七)投资人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资人,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

(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资人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十)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投资人参与谈判的;

(十一)投资人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十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投资人不足3家的


第五篇  投资人须知

一、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投资人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谈判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投资人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投资人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三、谈判要求

(一)响应文件

投资人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

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投资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资人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投资人自定格式。

2.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二)保证金:

1.投资人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2.1投资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投资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资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投资人与采购人、其他投资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投资人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谈判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三)修正错误

若投资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投资人的报价,投资人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投资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资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谈判。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若投资人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资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资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投资人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七)投资人参与人员

各投资人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资人为自然人)。

四、成交投资人的确定和变更

(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资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投资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投资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投资人为成交投资人。

(二)成交投资人的变更

1.成交投资人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投资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投资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成交投资人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投资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行采家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反应

 (一)反应

投资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进行反应。

进行反应的应当是参与所反应项目采购活动的投资人

1.反应时限、内容

1.1投资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应。

1.2投资人提出反应需提交书面反应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反映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投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反映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反应事项和与反应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反应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反应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反应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资人的书面反应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资人和其他有关投资人。

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投资人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投资人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投资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投资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采购人要求成交投资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投资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八、项目验收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投资人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0000元。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名: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总部城支行

 号:123906511610606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合同另行拟定

 

 

 

 

 

 

 

 

 

 

 

 

 

 

 

 

 

 

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服务需求

(一)服务条款响应

三、商务需求

(一)商务条款响应

四、资格文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竞争性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并达到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及所有要求,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该项目收入(营业额)的         %向植物园支付,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注:前三年投资人按不低于经营收入(营业额)12%向植物园支付。)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投资人,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投资人,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投资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二、服务需求

 


(一)服务条款响应

 

谈判项目名称:

 

 

 

本公司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无偏离、无差异。

 

 

 

 

投资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签字或盖章)

                                                      

 


三、商务需求

(一)商务条款响应

 

谈判项目名称:

 

 

本公司完全竞争谈判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无偏离、无差异。

 

 

 

 

投资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签字或盖章)

                                                      

 

 


四、资格文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谈判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资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资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资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谈判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资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资人公章)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资人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资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资人公章)

     


(五)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